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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对注册测绘师和职业资格证书作出规定
发布时间:2015-01-19 12:09:44  点击次数:  发布人:admin  来源于:本站原创

   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消息:

近日,为积极应对政府职能转变新要求,规范市场秩序新挑战,保障产业发展新需求,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本着简政放权、宽进严管、强化服务的原则,对《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以下分别简称《规定》和《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将于2014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和《标准》首次将注册测绘师与测绘资质管理挂钩,要求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海洋测绘、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专业甲级资质需配备5名注册测绘师,乙级测绘资质需配备2名注册测绘师;地图制图、不动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需配备2名注册测绘师,乙级测绘资质需配备1名注册测绘师。与此同时设定了甲、乙级3年,丙、丁级5年的考核过渡期。今后还将加大挂钩的力度,增加注册测绘师在甲、乙级测绘资质的人数,并且在5到10年内,实现注册测绘师与丙、丁级测绘资质挂钩。


  《规定》和《标准》还将职业资格证书与测绘资质管理挂钩,明确了获得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师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可计入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他测绘从业人员,应当通过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注册测绘师制度是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行为,保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实现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统一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测绘地理信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推行职业资格证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随着职业资格证书与测绘资质管理的挂钩,将扩大测绘地理信息职业技能鉴定的领域,引导更多的从业人员走技能人才成才之路。